保定市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QS)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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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5.13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有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及相关辅助设备,并有与产品质量保证相适应的原料加工、加工、储存的厂房和场所。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有原材料要求,才能保证产品质量。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食品应当无毒、无害,并符合相应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不得无标准生产。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具备与其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在质量管理体系中明确对质量有影响的部门和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规定检验部门和检验部门的职权。 人员可以独立锻炼。
1、生产设备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有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及相关辅助设备,并有原料加工、加工、储存和质量保证。 和其他工厂和场所。 不同产品的生产需要不同的生产设备。
2.原材料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有原材料要求才能保证产品质量。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食品应当无毒、无害,并符合相应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过期、过期、变质、不洁或者不能食用的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3. 加工工艺与工艺
食品加工工艺流程设置应科学合理。 生产加工过程要严格规范,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生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 加工技术和生产工艺是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 不当的过程控制将对食品质量和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4.产品标准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不得无标准生产。 食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以及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和各项质量要求。
5. 人员要求
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由于各类人员的岗位和职责不同,其基本要求也不同。 例如,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要求其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知识,明确其责任和义务; 对企业的生产技术人员,要求具备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技能。 专业技术知识等
6. 产品储运要求
企业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产品在储运过程中质量不劣化。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成品必须存放在专用成品仓库。 用于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和设备必须无毒无害,符合相关卫生要求,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运输过程中,成品和污染物不得同车运输。
7、检验能力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具备与其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方法 生产。 . 对不具备验厂能力的企业,必须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产品验厂。 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检测仪器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技术机构检定,在有效期内才能使用。
8. 质量管理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对质量有影响的部门和人员的质量职责和权限。 质量管理体系。 相互关系规定了检验部门和检验人员可以独立行使的职权。
9. 产品包装标识要求
产品包装是指在运输、储存和销售过程中,采用一定的技术手段保护产品,方便运输,促进销售。 容器、材料和辅助材料的包装的总称。 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包装要求。
食品标签内容必须真实,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相应产品(标签)标准的要求,注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 、成分表、净含量、生产日期或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和序号等。裸露食品散装包装上使用的标签也应符合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