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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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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5.12

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满足各种建设条件,允许开工建设的批准文件。 1. 申请施工许可证的相关依据: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施工,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第七条、第八条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的规定。 令第91号),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地面以上米以上的建设项目; (三)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四)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的建设项目,不再取得建设许可证。 2. 必须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无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 3、申请施工许可证,应提交以下材料: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施工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证书、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5)、招标(投标)备案(附中标/中标通知书); (6)建设单位开户银行依法出具的资金证明(建设期为一年内投资额的50%,建设期超过一年的为30% 投资金额); (七)、已备案的施工(监理)合同; (八)、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安全监督报告表; (9)、施工组织设计; (10),是的拆迁的,应提供拆迁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办理以下手续: 1. 施工单位从发证机关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窗口 政务中心建设委员会); 2、建设单位应当持单位签署的《建设工程建设许可申请表》及其法定代表人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代表,并附上第三条规定的所有材料; [ h] 3、发证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许可证申请表》及所附材料后,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为建设单位核发建设许可证。 符合要求 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领建设许可证。 五、有效期及开工延期: 施工单位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建设。 因故不能按时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施工单位不按时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施工许可证自期满之日起自行吊销。 6、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擅自分解工程,以逃避取得施工许可证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 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 ,对建设单位和建设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办理条件: (一)已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已取得规划许可证; (3)如需拆迁,拆迁进度应符合施工要求。 (四)施工企业已确定; (五)有符合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落实; (八)行政法规规定的法律和其他条件。 程序: (1)申请人向建设申请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所需材料; (二)窗口审核所需材料齐备后,正式受理申请,通知缴费,转交业务部门办理; (三)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许可证。 需提供的材料目录: (一)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建设用地审批程序; (3)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 (四)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除的,拆除进度应符合施工要求; (五)工程招投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六)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加盖审核专用章的审核报告; (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文件; (八)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 (九)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十)建设资金已到位; (十一)外省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从事建设活动的记录;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什么是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是施工单位满足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建设的批准文件。 是注册的主要依据之一。 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属于违法建设,不受法律保护。 各项建设条件具备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开工建设项目,到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许可手续,取得建设用地。 允许。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施工许可证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有关单位提出申请; 2.申请施工许可需提交的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 (二)项目批准文件和投资许可证; (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使用证; (四)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原件);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中标通知书或谈判确认单; (七)建设工程合同复印件(原件); (八)资金证明(原件); (九)质量监督授权书; (十)施工安全状况备案表; (十一)监理合同及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工程监理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联系电话或施工资料; (十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主要负责人、人员“三类人员”证件原件 现场负责人、现场专职管理人员; (十三)施工组织设计(有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册); (14)项目经理证和项目经理手册、联系电话; (15)图纸审查批准函及审查通过的全套施工图、技术资料(原件); (十六)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 (十七)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工程总造价、预付款及付款计划证明(原件); (十八)境外建筑(监)业企业提供押金登记备案表; (19)提交固定计量费收据复印件; (二十)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 3、到建设工程管理科办理手续; 4、建设工程管理科在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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